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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:灵紫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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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 新:已完结
呜呜……偶滴神呀,小女子自认不曾作过“伤天害理”之事,为何上天如此不公? 竟给了张比“无盐”还骇人的世纪丑颜.强烈抗议!要上诉!要上诉! 无效,上诉驳回。 原因如下(前世作孽呀): 第一、长得太漂亮(这能算是错吗) 第二、被老爹卖了(又不是我自愿) 第三、自杀未遂(人家要救,我也没办法) 第四、什么?两女争夫?还……还毒死了一个孩子 (呃,这个,这个是有点过分) 再次呜呜…… 原来是个心肠歹毒的女人 我错了 能不能不出人命 把那个男人还给你 请给我来个还我漂漂拳 我要重新美美容……